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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成果

【朱佳木】地方志工作要树立和贯彻科学发展观

作  者
朱佳木
发表/出版时间
2008年01月20日
学科分类
地方史研究
成果类型
研究报告
发表/出版情况
PDF全文

    

    

  地方志工作要树立和贯彻科学发展观 

  ——在陕、晋、皖考察地方志工作时的讲话摘要 

  朱 佳 木 

    

  编者按200792123日、30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兼当代中国研究所所长、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朱佳木分别在陕西、山西、安徽考察,与三省地方志部门座谈并发表讲话。朱佳木在讲话中强调,要认真总结首轮修志经验,把志书质量放在第一位,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地方志工作,用地方志工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本刊将这三次讲话的摘要合在一起,按照原有讲话顺序分为三个部分,并经作者本人审改后,用“地方志工作要树立和贯彻科学发展观”为题发表,以飨读者。 

    

   

    

  这次我来陕西,是为了到延安参加第七届国史学术年会。这个会是由当代中国研究所与陕西省方志办合作举办的,所以会后过西安,特意到省志办,向大家当面道谢。陕西是修志的大省,也是修志的老省,地方志工作的成绩显著。从刘培仓主任的介绍中,我感到陕西近些年地方志工作做得好,原因主要是领导支持,认识到位,措施得力,工作务实。袁纯清省长、赵正永常务副省长、罗振江副省长等,多次视察、研究地方志工作。尤其罗副省长,每到一个地市调研,都要与当地方志办的同志座谈,听取意见;并且亲自带队到省直有关部门督促、检查省志编修任务的落实情况,非常难得。市县志办对地方志工作的认识也很充分,有的县志办主任说,既然把我放到了这个岗位上,就要干出个样子来。正因为有这样的精神状态,所以在去年中指组与人事部联合表彰的十名地方志先进工作者中,你们汉中市志办的郭鹏同志就占了一名。省志办在工作上善于抓重点、抓难点,比如,与宁波大学合作办培训班,轮训全省县以上各级志办和修志部门的工作人员,提高修志人员特别是年轻同志的业务素质,这个措施对于保证第二轮修志质量就是非常有效的措施。 

      自《地方志工作条例》出台之后,我在全国方志系统学习贯彻《条例》大会和到河南、内蒙古等省区调研时,都讲过一些意见,其中有的已作为中指组办公室的文件下发,有的已在通讯和杂志上刊出。今天要讲,大体上也还是那些意见,无非是强调其中的几点,与大家再交流一下。 

      地方志工作过去没有立过法,可以说无法可依。现在有法可依了,就要抓有法必依。《地方志工作条例》写得很好,很全面,将地方志工作的基本内容都写进去了。我们要善于理解它,运用它。比如,关于机构问题。按照《条例》规定,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必须有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至于这个机构叫什么名字,法规上没有规定,也很难规定,我们不必强求。因为机构的名称是动态的,而法律要相对稳定,不能机构名称一变,法律也跟着变。再比如,关于经费和人事问题。《条例》明确规定:“地方志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条例》还规定,地方志工作机构要履行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年鉴,整理旧志,推动方志理论研究,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的职责。这说明,到地方志机构工作的人需要具有业务知识,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来的。再比如,关于年鉴问题。过去,编地方综合年鉴的单位五花八门,而现在,《条例》把编地方综合年鉴划归地方志的职责,说明这项工作今后应由地方志工作机构负责。地方综合年鉴所要记述的对象与地方志基本一致,编年鉴对于地方志工作的作用不仅仅是锻炼队伍,更重要的是积累资料。《条例》规定,今后地方志每20年续修一次,如果将每年编年鉴的资料积累下来,续修志书就好办多了。 

  《条例》的出台基本赶上了国家依法治国的步伐,大家要充分认识它的意义,珍惜和抓好这个机遇。现在一些省市制定了《条例》的实施办法,这是很有必要的。听说陕西也拟了一个实施办法的草案,即将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这个动作在全国各省市中仍然是领先的,希望能抓紧准备,争取早日通过。 

      编撰地方志一定要实事求是,对这一点现在已经不是问题了。现在的问题在于什么叫实事求是,如何理解实事求是?实事求是,秉笔直书,首先要把“实事”搞清楚,搞准确。其次,我们不但要讲“实事”,而且要“求是”,就是不能从表面上看问题,而要透过现象看本质,从本质上看。有时候,真实的东西不一定是本质上的真实。比如,建国初期,大多数人尤其是农村生活水平比起旧社会虽然有所提高,但提高不快,有的地方变化不大。这是不是事实呢?是事实。但这是否说明我们选择社会主义制度错了呢?不是的。我们今天讲要抓住机遇,大力发展经济。当年决定通过优先发展重工业搞快速工业化,也是要抓住机遇,也是要发展经济。中国历史上是一个落后的农业国,近代又不断遭受帝国主义侵略,家底很薄。搞重工业需要大量资金、物资、商品粮,而钱就那么多,需要的物资也有限,粮食生产能力又很低。怎么办?只能先顾一头,实行计划经济,把有限的资金、物资、粮食集中用于工业化建设。这就迫使我们不能不使人民,特别是农民在生活上暂时做出一些牺牲,勒紧裤腰带。正因为如此,我们才可能用很短的时间建立起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使装备制造业在改革开放后有那么快的发展,使工业品的出口大幅度增长;才可能大量生产化肥、农药、农用机械、灌溉设备,使粮食亩产在实行包产到户后大幅度提高,使农民生活水平得到大幅度改善。所以,我们绝不能把主观臆造的事写入志书,也不能把凡是客观存在的都收入志书,搞有闻必录,那样也不等于就是实事求是。 

      为什么《条例》规定对地方志书要审查验收,要组织保密、档案、历史、法律、经济、军事等方面的专家参加,就是要确定哪些事情能上,哪些事情不能上,不能说只要是真实的就都上。地方志虽然是资料性著述,但它从本质上讲属于意识形态。意识形态是一种反映社会经济形态和政治制度、旨在解释和改造世界的观念体系,任何社会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都是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我们要提高执政能力,要从巩固我们国家意识形态的角度来看问题。境外有的情报机构专门收集内地的地方志,因为从地方志中有可能找到他们需要的东西。所以,我们在编纂地方志时,头脑中一定要有政治这根弦,这与志书政治化是两回事。 

      另外,凡是入志的数字,一定要经过认真核实,凡是拿不准的,不要轻率写入志书。例如,三年困难时期的非正常死亡人数,大多是用一定公式计算出来的。公式不同,数字差别很大。这类公式主要依据的是困难时期前后的人口数之差,以及以往的人口出生率、死亡率。问题在于,一个地区人口下降的原因很复杂,有的是因为当地受灾,到外地投亲靠友或沿途要饭,以后不再回来了;有的是因为营养不良或医疗条件不好,因病而死,或生育能力下降。如果不作认真统计,只根据一个公式,就把这些统统列在饿死或非正常死亡的数字中,显然不能叫实事求是。公布困难时期非正常死亡人数是一件很严肃的事,要由当地党委和政府负责核实批准。过去我们曾犯过虚报粮食产量的错误,现在不要再虚报非正常死亡的人数,似乎报的越多,说明自己思想越解放,越勇敢。那是一种误解,今后同样是会付出代价的。 

  对志书质量不能仅仅在口头上说重视,一到具体工作中就忘记了。目前,从全国范围说,第二轮修志工作已经启动。凡是还没有完成第一轮修志或启动第二轮修志工作的地区和单位,要抓紧工作。但是,这不等于要急于出版第二轮志书,不等于第二轮志书出版得越快越好。据说,现在各地出版的第二轮志书,加在一起已有256部。我不能说这些书的质量一定有问题,但我可以说,如果这些书再晚一点出版,把书稿再多磨几遍,质量肯定会更好一些。首轮修志开始于上世纪80年代初,上限都是远古,下限一般是80年代末期。如果20年一修,那么,第二轮修志的下限应当大体在上世纪末和本世纪初,也就是说,第三轮修志要到2020年左右才能启动。所以,现在离第二轮修志工作结束还有十几年,时间完全来得及。 

  一些地方急于出书可能与地方领导班子换届有一定关系。自从《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布后,各地对地方志工作的重视程度普遍提高,要人给人,要钱给钱。有的领导可能会考虑很快要换届,希望第二轮志书能在本届任期内见书。我们一些地方志工作部门的同志也可能会考虑,领导同志对我们那么支持,人家眼看就要“到点”了,或者要调动了,不赶紧把书出版,似乎对不起人家。这些想法都是人之常情,是可以理解的,甚至是积极的。但必须指出,这些想法是违背修志规律的。地方志工作与经济工作不一样,与建大楼更不一样。它需要把资料收集得尽可能全一些,然后从中提炼最值得记载的,并要研究如何记载才能最客观、最全面地反映事物的本来面貌,才能把最真实、最重要的东西留给后人。因此,修志需要比较充裕的时间,而且需要与所记载的事情之间相隔一段时间,使历史有一个沉淀的过程,不能事情刚过,拿起笔来就写,写完就出版。那样做,质量肯定是难以保证的。 

  地方志书不仅要给今人看,而且要传之后世,必须经得起历史的检验。我们今天经常评论旧志哪本好,哪本不好,后人同样是会这样评论我们的。我对方志出版社的同志提出,不要去和其他出版社争书稿,要把力量用在出精品上,搞精品工程。质量差的书稿就是送来也不收,做到凡是在方志出版社出版的书,质量肯定有保证,在志书评比中肯定能获奖。做到了这一点,牌子就会树起来,质量高的书稿自然会拿到这里出版。所以,我认为在地方志工作中同样要树立正确政绩观,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好”字放在“快”字之前,做到又好又快发展。我希望陕西地方志在这方面带个好头,书稿写出来后要一个字一个字地抠,为创造地方志的质量标准体系做贡献。 

  地方志工作到底是不是学问,算不算一个学科;如果是学问,是学科,应归入哪门学问,哪个学科?对这些问题,在方志系统内外都存在不同认识。现代方志与古代方志在编纂上有很大不同。古代方志大多出于少数人之手,而现代方志由于内容极大丰富,再靠少数人编纂已不现实,必须组织各部门、各行业共同参与。因此,现代方志工作中要分两块,一块是行政管理工作,一块是编纂工作。正因为如此,才会让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序列,这体现了地方志工作作为政府职能的性质。在这种新形势下再笼统说地方志工作是学问,是学科,显然不够准确。但说地方志编纂是学问,是学科,肯定是站得住脚的。 

  现在的问题是,地方志编纂作为一门学问、一个学科的性质体现得还不明显。目前,在国务院学位办的学科目录中就没有方志学;在高等院校中,除个别有开方志班的外,基本上不设方志专业;在地方志工作机构中,允许设专业技术职务的也很少,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就更少。这一方面说明社会上对地方志工作的学术性还缺乏足够认识,同时也反映出地方志工作系统自身还没有拿出一套独立、完整、系统、稳定足以令人信服的方志学学科理论。 

  国外没有方志学,这并不能成为中国不设方志学的理由。修志本来就是中国独一无二的文化传统,方志学为什么就不能是独一无二的呢?有人主张将方志学纳入出版类的编纂学,我看不一定合适。如果要归类,放在史学下面,作为史学的分支学科可能更合适些。但要做到这一点,地方志工作系统除了要加强对外宣传,使外界了解它的学术性质,积极争取有关部门设立方志学科、方志专业外,关键在于自己要加强学术研究,依托高等院校和地方志学会、协会进行学术研讨、学术交流,利用刊物开展学术争鸣,在系统内提倡尊重学问、尊重学者,克服行政化倾向。 

      现在,地方志编纂中的学术问题不少。比如,地方志的性质是什么?志书中要不要有论?我认为,史和志既有相同相通的地方,也有所区别,区别之一就在于,史书是述论结合,而志书则是述而不论。不是志没有观点,而是它的观点要寓于记述之中。这是志的特点所在,也是它的优点所在。我们都承认志书是资料性文献,既然是资料性文献,就不宜论。唯其如此,才能更显示出它的客观性,也才能被更广泛地应用。否则史书也论,志书也论,志的资料性、客观性反而会被削弱,不利于体现志的特殊价值,也不利于志的生存和发展。不过,在这个问题上如果有不同意见,还是可以也应当讨论的。 

      有的同志问我,如何理解地方志与国史的关系?对这个问题,我在延安国史学术年会闭幕式上已经讲过了。在中国,史志自古是一家。编修地方志离不开史书,反过来,研究历史也离不开志书。古代有很多志书,本身就是史家写的。但上世纪80年代开展的新编地方志工作,在全国从上至下搞了一个独立的工作系统。到90年代,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编纂,也称当代中国史编纂,中央又设立了当代中国研究所,各省也相应建立了独立的当代地方史编纂系统。地方志系统一般归政府序列,当代史系统一般归党委领导,这就造成了史志分家。然而,从第二轮修志开始,我想情况会有很大变化。因为二轮修志上限大体是上世纪80年代,也有的到了90年代初,下限则是本世纪初。因此,二轮修志记述的内容起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发生的,就是说,都是国史的研究对象,属于国史研究的范围。二轮志书是国史研究与编纂取之不尽的资源,国史工作要搞好,必须汲取包括地方志在内的各种资料。国史研究与编纂可以为地方志编修提供新的观点和视角,地方志编修也可以为国史研究与编纂奠定扎实的资料基础。事实上,国史研究已经在运用地方志书上的资料。不久前,当代中国研究所与陕西省方志办联合举办国史方面的学术会议,更标志着国史研究机构与地方志工作机构合作的开始。我相信,双方合作的前景将会是十分光明的。 

      另外,要加强方志学的学术研究,必须加强方志界人才队伍的建设。地方志工作具有行政管理和编纂的双重职能,因此,地方志机构人员的组成既要有善于组织协调的人,也要有具备学术研究能力的人;既要有实干家,也要有学者、专家。我说地方志工作具有两重性,但同时必须看到,它的行政管理工作是建立在编纂工作基础之上的,没有编纂,你管理什么?近几年,参加首轮修志的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同志逐渐离开了工作岗位。我们除了要想办法让他们发挥余热外,一定要重视招聘和培养具有研究能力的新人。没有这支队伍,加强方志学的学术研究、提高志书编纂质量就是一句空话。 

      地方志工作的目的说到底是应用。一本志书从编纂到出版,国家投入很大,如果书出版后束之高阁,无人问津,岂不是天大的浪费!所以,我们一定要在用志上下功夫。你们省志办利用地方志开发陕西地情网,这就是很好的用志形式。一定要注意经常了解有多少人看,什么人看,看什么,以便不断改进网络的编排。还可以搞一个调查表,让省委、省政府的秘书们也填写一下,看看他们是否知道有这个地情网,平时看不看,并且问问他们最需要哪些方面的信息。他们是直接为省领导服务的,如果他们都在利用你们的网站,就等于你们的工作在省领导的决策中发挥了作用。有了作用,地方志工作在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也就有了地位。 

  党的十七大即将召开,大会的主题在胡锦涛总书记“6·26”讲话中已经透露,那就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地方志工作也要贯彻十七大的精神,因此,也要用科学发展观作指导,使地方志工作做到全面、协调、可持续地又好又快地向前发展;同时,要更加自觉地用地方志工作为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地又好又快地向前发展服务。第二轮修志所要记述的主要是改革开放头20年的经济与社会的情况,把这一轮志书修好,对于总结改革开放的历史经验,深刻认识科学发展观的正确性具有重要意义。你们要我为《陕西地方志》改刊题词,我写了四句话:“加强理论研究,搞好方志工作,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前两句讲的是干什么、怎么干,后两句讲的是为什么干。陕西的地方志工作是有传统的,也是有潜力的。我预祝大家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继续走在全国地方志工作的前列。 

    

   

    

  山西省史志研究院近几年多次邀请我来,我一直未能找到机会。去年到晋城开一个国史研究方面的会,由于时间关系,仅走访了晋城市志办,路过长治时与长治市志办的同志见了一面,在市政府大院里参观了一下各区县方志办的宣传展板,未能来成太原。这次在陕西参加国史学术年会,前天由西安到运城、临汾,总算有了来太原的机会。 

      通过在晋城、长治、运城、临汾的调研,特别是刚才听了樊吉厚院长、张铁锁副院长对全省情况的介绍,使我对山西地方志工作有了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我感到,山西省不仅有着悠久的文明、美丽的风光、丰富的物产和飞速发展的现代化建设事业,而且有着源远流长的修志传统和以燕居谦、秦海轩等模范人物为代表的方志工作队伍。在去年全国地方志系统表彰先进的活动中,由人事部与中指组联合表彰的先进个人只有10个名额,你们就出了一位;在中指组单独表彰的名单中,你们又出了7个先进集体、16位先进个人。特别是省委、省政府,对地方志工作一向关怀。郭慧民副秘书长说,自从他到省政府机关工作以来,前前后后已经历了八位省长,都很重视地方志工作。昨天我们在运城市,也亲身感受到当地领导对地方志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在,山西省各方面都很热衷于修志,很多国有企业也在搞本企业的史志。这些表明,山西有一支很好的修志队伍,有一个很好的修志环境。正因为如此,山西省地方志工作更加任重道远,不仅要把自己的工作搞好,而且要创造经验,在全国起到示范带头作用。下面,我就山西省地方志工作谈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第一,要更加深入地学习、宣传、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条例》颁布一年多来,产生了重要影响,各地采取了很多行之有效的措施进行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但我认为,《条例》的内容十分丰富,不是短时间就能领会透彻、落实到位的。现在一些同志感到还不够明确的许多东西,其实在《条例》里都有规定,只不过看得还不够仔细,领会得还不够深入罢了。比如,地方志的性质是什么,地方年鉴应由哪个部门负责编纂,县级人民政府要不要设立地方志工作机构,地方志工作经费要不要由政府预算保证,修志队伍中能不能有兼职人员,两次修志的间隔应当是多少年,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及个人是否有义务向地方志工作机构提供修志所需的资料,故意提供了虚假资料的怎么办,志书出版前检查验收的主体和标准是什么,在地方志编纂过程中收集到的文字资料、图表、照片、音像资料、实物以及形成的志稿属于国家还是个人,地方志的著作权由谁享有,方志馆在原则上应不应建立,地方志工作机构有没有进行信息化建设的任务,对地方志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要不要给予表彰、奖励,对擅自编纂出版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冠名的地方志书和地方综合年鉴的如何查处,对志书中存在违反宪法、法律、法规内容的如何追究责任等等,所有这些问题,只要仔细看,在《条例》里都有明确规定。 

  当然,也有一些带有地方特殊性的具体问题,没有也不可能在《条例》中一一作出规定,这些要靠各省制定《条例》的实施办法来解决。还有一些问题,在法规里难以作出规定,要靠各有关部门协商解决。比如,现在地方志工作机构都希望自己能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对此,中指组是支持的,因为根据《条例》规定,地方志工作是一种政府行为,其机构具有行政管理职能。但“参公”后原来可以评聘职称的部门怎么办,这又是一个问题。地方志工作毕竟要建立在地方志编纂的基础上,不能评聘学术职称,一些搞编纂业务的同志积极性就有可能受到挫伤。这个问题,在中央一些研究机构中也存在。有的采取评聘分开的办法,不能与工资挂钩,还是不很理想。究竟如何解决,至今没有找到一个好办法。尽管如此,地方志工作中碰到的大部分问题,在《条例》里还是可以找到答案的。因此,一定要不断深入学习领会《条例》,以便把它作为我们推动工作的最有力的武器。 

  第二,要进一步加强依法修志的力度。自从《条例》颁布后,地方志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即依法修志时期。前面说了,各地除了要依照《条例》修志,还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条例》的实施办法。这个意见,在去年中指组召开的学习贯彻《条例》的经验交流会上已经提出来了。比如,《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志工作机构有五项职责,各地就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实施办法中对这些职责进行细化。另外,像诸如志书版式、封面样式等,也可以通过实施办法作规定。这些在《条例》中不可能说得太具体,中指组的文件也只能是指导性意见,不可能作硬性规定。 

  第三,要进一步加强对首轮修志经验的总结。我们都在讲质量第一,质量是和什么放在一起说第一的呢?当然是和速度、进度、数量放在一起说的。既然质量第一,速度、进度、数量自然是第二。可是,现在不少地方出现了一种倾向,就是急于出书,赶进度。在2001年底第三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上,中指组曾提出要抓紧启动第二轮修志。我每到一个地方,也总是呼吁要尽快开展第二轮修志工作。现在,第二轮修志工作已经普遍开展起来。对于一些还没有启动第二轮修志的地方,仍然要催促他们尽快启动。但是,第二轮修志工作开展起来后,首要的事情不是尽快出书,而是要总结首轮修志的经验教训。 

  首轮修志是仓促上马的,临时拼凑队伍,很多人没有修过志,缺少经验,只好边干边学。所以,有些志书比较粗糙,留下不少遗憾。第二轮修志是在首轮修志基础上从容进行的,前面已有的遗憾,后面不应再重复。要做到这一点,就要总结首轮修志的经验。我们要求建立修志的质量体系,要做到这一点,也要靠总结首轮修志的经验。现在参加首轮修志的老同志差不多都退休了,但大部分还健在,这为我们总结首轮修志经验提供了有利条件。修志中间的问题并不少,比如,修志的指导思想、原则有哪些,修志规划怎么搞,志书的形式怎么定、容量放多大、体例和体裁问题如何解决等等,所有这些,只有通过总结首轮修志的经验,才能统一大家的认识,使问题得到比较妥善的解决。 

  自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反复强调要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不要以为这只是针对经济工作的,实际上,它对各行各业都有指导意义,对我们地方志工作同样如此。一些地方之所以着急出志书,我看就反映了那里的发展观、政绩观上可能有问题。志书不能对哪一任领导负责,而要对子孙后代、对历史负责。即使书稿已写成,最好也要多磨几遍,确实成熟了再出版。我这样说,并不是让已经是精品的书稿拖着不出版,而只是希望大家真正把质量放在第一位,好好消化第一轮修志的经验,不要去赶进度,使第二轮修志做到又好又快地发展。为什么要那么着急出书呢?志书一旦出版,发现问题再搞勘误表,那就逊色多了。问题少还好说,如果问题多,甚至连体例、章节、史实、逻辑、语法都有问题,连篇累牍地出问题,你怎么勘误?志书是政书,是要留传后世的,不能允许这样的情况出现。 

      第四,进一步加强方志队伍建设。事是人干的,要把一件事情干好,必须有一支好队伍,特别是要有一个好的带头人。这个道理谁都懂,但真正做到就不容易了。现在有的地方,把地方志办公室看作是安排人的场所,有人在别处提拔没有位子,眼看快退休了,要给他提一级,就安排到地方志办公室。要知道,地方志工作是一项业务性很强的工作,在地方志办公室工作必须要有相当的文化水平,有一定的历史知识的积累,不是什么人都能干的。特别是地方志办公室主任,还要有组织、管理能力,更不容易找了。所以,今天强调加强地方志队伍建设,首先是要把人选好,把好进人关。当然,这要做好领导同志和有关部门的工作,要让他们懂得地方志工作的特殊性。其次,对进来的人要加强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哪怕是大学毕业生、硕士生,进入地方志办公室工作,也得有一个适应过程。你们讲,现在正处在新老交替时期,有些新人的素质跟不上。我想这是很自然的,要让他们提高,最好的办法就是抓培训。 

      第五,要进一步加强方志理论的研究。地方志的理论是很丰富的,古代就有,现在仍在发展。但是,这个理论还不够系统、不够完整、不够规范、不够稳定,还没有形成独立的符合学科要求的方志学科。有关部门没有将方志学列入学科目录,有他们对方志学不了解的一面,也有方志界自身在理论研究上下功夫不够的一面。现在设地方志专业的高等院校没有几所,这也反映出方志学的理论基础还比较薄弱。如果方志学跟史学一样,具有完备的学科理论和方法,把方志学列入学科目录就好办多了。 

      现在看来,新编地方志工作有两块,一块是组织管理,一块是编辑纂修。组织管理属于行政范畴,地方志工作机构之所以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原因就在这里。体现地方志学术性的是编纂,方志学科的理论、方法都来自编纂。另外,地方志的管理工作也是建立在地方志编纂基础上的,没有地方志编纂就没有地方志管理。因此,地方志的编纂人员要加强对方志理论的研究,管理干部也要懂得一些地方志的编纂理论和方法。 

      在我们方志系统,要提倡百家争鸣。争鸣不是一件坏事,而是繁荣学术的唯一正确的途径。我们说“四人帮”不好,就是因为他们反对百家争鸣,搞一言堂。我们今天要加强方志理论研究,也要靠百家争鸣。不能一个东西来了,只能吹,不能批,这样搞,学术是发展不了的。加强理论研究,可以利用的形式有很多。比如,全国有地方志协会,各省有地方志协会、学会,这些都是很好的载体,应该充分利用。地方志办公室有大量日常工作要做,协会、学会可以组织有理论研究能力的人,包括一些退下来的同志开展学术讨论。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编纂地方志百科全书,这对促进方志理论研究也是一个非常好的形式。 

      第六,进一步加强地方志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在这方面,山西省已经做得很好了,但其他一些省份的好经验仍然可以参考。比如,安徽省地方志办公室编《治皖一叶》,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从志书中找出相关内容,用简报形式报给省委、省政府,很受领导的重视。另外,利用志书的内容搞网站,也可以发挥地方志的作用。通过这些方式,地方志的用处就体现出来了。现在志书越编越厚,阅读起来很不方便。我在很多地方都讲,把志书编出来只是完成了地方志工作的一半,还有一半,甚至是一大半的任务是开发利用志书。只有开发利用,才能显示地方志的价值;只有显示了它的价值,才能争取到地方志工作的地位。光埋头编志书,人家不清楚你到底有多大的作用。地方志资源的开发利用形式可以多种多样,但始终要围绕资政教化这个中心,始终服务决策,服务人民,服务社会,在当前要特别强调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 

  我就讲这六个意见,概括起来说,就是一个“更加”,五个“进一步”。山西省地方志工作大有可为,也应当大有作为。 

    

   

    

  我前几年答应做《黄山市志》的学术顾问,想通过了解一本志书的编纂,掌握一些带规律性的东西,所以前天到黄山市参加这本志稿的评审会。安徽我已来过三回,但到合肥,到省志办,这次还是头一回。刚才参观了你们的图书室、信息中心和各个编辑室、办公室,又听了朱文根主任的汇报,再加上平时的了解,我感到安徽地方志工作很有特色。在《安徽省志》续修启动会议召开时,王金山省长亲自到会讲话;在省志办为宣传《地方志工作条例》搞广场活动时,省人大副主任朱成林和副省长田唯谦都前往出席;你们编的《治皖一叶》,省领导都看,有的还作批示。这些说明,领导对地方志工作很重视,很支持。安徽是完成一轮修志最早的省份,也是二轮修志启动最早的省份之一。我不久前刚去过陕西和山西,在中指组与人事部合作评出的十位先进个人中,这两个省各有一名,你们省的马骐同志也在榜上有名。另外,你们的用志意识很强。《治皖一叶》只有一页纸,领导拿到就能看,送一页就能看一页,5分钟都不用。虽然短,但只要他看,就能发挥作用。在这个意义上,越短越有用,越长越没用,这也是辩证法。你们办《志苑》杂志,每期要采访一位市县领导,这也是引导大家读志用志的好方法。杂志里有市县领导的讲话,起码那个市县就愿意多订一些,而且会注意看。这好比吃中药要用药引子,有了药引子,药效就会明显。你们提出走出书斋看安徽,并开展读史活动,这说明你们很注意让方志工作者了解实际,拓宽视野,增加历史知识,提升业务素质。当然,方志办毕竟不是政策研究室,不需要搞对策研究;另外,制定的读书计划也要切合实际,书目和进度都要从方志办的任务出发。但要大家抽时间下基层,挤时间看史书,这个方向无论如何都是对的。志书是人写的,人的素质高,志书的质量才会高。队伍建设不仅要抓业务,也要抓思想;在业务建设中,不仅要抓修志业务的提高,也要抓对国情、地情的了解,抓对各种知识的积累。 

      对于今后的工作,我最近在河南、内蒙古、陕西、山西已讲过不少意见。但既然来了,我想利用这个机会再强调一句,就是形势大好,切忌浮躁,振奋精神,继续前进。 

      连绵不断地编修地方志在中国已有2000多年历史,而且从唐代以后逐渐规范,明清以来更变成政府行为,由朝廷颁布修志诏书。但是像新中国这样从省到市到县三级设立修志机构,而且列入政府序列、拿出专门经费的,历朝历代还没有过。所以,我常说在中国历史上,中国共产党是最重视修志工作的。特别是去年,国务院颁布了有史以来第一部修志法规《地方志工作条例》,使地方志工作开启了一个新时代,从此步入依法修志的轨道。现在,地方志工作越来越受到各级领导和社会的关注。各省都在纷纷制定本省贯彻《条例》的实施办法,你们省也出台了《安徽省地方志工作条例》。综合年鉴的编纂单位过去五花八门,自从《条例》明确为地方志工作范畴后,很多地方都把它划归地方志工作机构负责了。河南省还把省政府的《河南大事月报》交给方志办来编,方志办的网站每天约有1000人点击,地位和知名度都比过去大大提高。近来进行工资改革,划分公务员和事业编制,大部分省份都把方志办划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范围。现在,就连香港、澳门也要修志了,而且主动来找中指组联系。年初《香港志》编纂启动仪式举行时,我代表中指组前去出席,同中央驻港联络办领导一起向他们表示了祝贺。中央电视台为迎接香港回归十周年而摄制的专题片《香港回归十年》,就是用修志这根线来穿引整部片子的。澳门动作虽然晚一点,但起点很高。不久前,中央驻澳联络办领导还陪同澳门特区政府社会文化司司长专程到北京和我会见,明确表示修志是政府行为,要由特区政府主持,希望中指组给予指导。我表示,祖国大陆和港澳是“一国两制”,中指组只负责内地各省修志的组织协调和规划指导,但对港澳修志,一定会在人员培训、业务交流等方面给予全力支持。所有这一切,都是《条例》颁布后出现的新形势,是地方志工作形势大好的重要标志。 

      辩证法告诉我们,世界上任何事在一定条件下都是可能转化的。形势越好越要提醒大家头脑冷静,防止浮躁,这样才能维护好的形势,而不至于使好形势逆转。现在整个社会包括文化领域都比较浮躁,很多东西都是速成的,几百万字、上千万字的书,不到一年就可以攒出来。地方志工作不是生活在真空中,如果不注意,这种浮躁之风也有可能会影响到我们。比如,过去几年,许多地方启动二轮修志都比较慢;而这几年,二轮修志刚启动不久,许多地方又急于出书。古人说:“事以急而败者,十常八九。”如果急于出书,质量势必难以保证。 

      据一些了解情况的同志反映,现在出版的二轮志书存在不少问题。那些书我没有看,但我看了《黄山市志》的评议稿。我在评审会上讲了一个多小时,基本是讲意见。我认为稿子从篇章设计到内容安排,从体例到文字,问题都比较多。如果就这样出版,肯定会留下千古遗憾。之所以出现那么多问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对首轮修志的经验没有拿出足够时间认真总结,对各部门撰写的稿件也没有拿出充裕时间认真统稿。地方志是一种特殊的资料性著作,在历史上是要长期起作用的,因此必须要经得住推敲,经得起历史检验。嘉庆年间的《宁国府志》距今已有200多年,但直到现在人们还在用。我们整理旧志时,也往往会评论这本好,那本不行。可见,我们的志书今后也会被后人评价。这就决定了志书不可能是几年内就修出来的东西,而是需要反复打磨的。我们要用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来指导地方志工作,使地方志工作也能做到全面、协调、可持续地又好又快地向前发展。 

      最近,中指组准备发个文件,对第二轮志书编纂提出若干指导性意见。这个文件虽然总共只有824款,全文不足2300字,但起草却用了三年时间。期间不知开了多少次座谈会,也不知修改了多少遍,目的就是为了能真正把首轮修志的经验教训总结出来,为了让它对二轮修志不仅有用,而且可用。因此,制定这个文件的过程,可以说就是总结首轮修志经验的过程。刚才,有同志建议对省志的编修问题也要加强研讨,我看这个意见好,中指组办公室可以牵这个头。由此我想到,总结首轮修志经验,也可以分分类,细化一下。比如,从志种上,分省志、市志、县志、行业志、名胜志等等;从问题上,分体例统一问题、篇章设计问题、内容安排问题、文字表述问题等等。一个专题、一个专题地进行研讨,使修志经验的总结更深入、更有效。 

      另外,保证第二轮修志的质量,我感到有一个十分关键的问题,就是一定要给志书找一位责任心和文字驾驭能力都比较强的主编。现在的志书都是由地方志工作机构向各部门布置任务,然后再把各部门撰写的志稿收集起来进行组装。一部省志,撰稿的恐怕不下几百人。所谓众手成志,反映的就是这个情况。这种工作方法对不对呢?我看是对的。因为,现代社会的行业越来越多,分工越来越细,社会生活也越来越丰富,再像古代那样一本志仅仅靠一两个人写,确实做不到了,需要各个行业、各个部门的人共同来搞。但问题在于,这些由各个部门撰写的稿子一旦汇齐后,一定要由主编从头到尾认真统稿,该删的删,该改的改,有的地方甚至要重写。否则,组装就是拼盘式的,志书的质量就保证不了。为什么有的志书内容前后重复,左右矛盾,详略不当,良莠不齐,一些部分像工作总结,一些部分又像业务报告呢?原因就出在主编下功夫不够,或者是缺少责任心,或者是水平较低,没有驾驭几百万字、上千万字的能力。因此,把主编找好非常重要。主编不能挂名,也不一定非要由方志办主任担任不可。可以在方志办现有人中选,也可以从退下来的老同志中返聘。省志卷数多,除了要设总主编和副总主编若干人外,每卷还要设主编。这些人必须有权有责,对书稿负全责。总之,志书的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主编,我们说切忌浮躁,首先是主编不能浮躁。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落实质量第一的原则。 

      最近几年,我到一些地方志部门搞调研,经常听到一句话,就是搞地方志工作清苦、艰苦、辛苦,是“三苦”单位。苦不苦呢?苦。但最近我到山西调研,那里的地方志部门却流行另一句话,叫不言苦、不言累、不言败。我很赞成这句话,它反映了一种精神状态。有苦而不言苦,这是有志气的表现,地方志系统应当提倡这种精神。我过去也说过,要用“三心”对“三苦”。所谓“三心”,就是甘心、安心、专心,做到心甘情愿,心安气定,心无旁骛。地方志系统不少人都是改行过来的,要特别强调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的精神。我有个看法,世界上最不经花的不是钱而是时间。因为这个月的工资花完了,下个月还有,而这个月过去了,永远不会再有这个月了。我还有个看法,世界上最聪明的人是干一行爱一行的人,最不聪明的人是干什么不爱什么的人。因为人生苦短,时间有限,你不喜欢你正在干的工作,整天唉声叹气,愁眉苦脸,怨天尤人,见异思迁,可你又走不了,时间一晃,几年过去了,别人成了行家里手,你却一无所获,这不是愚蠢又是什么?所以,做地方志工作的同志一定要善于自我调节,把心态搞好,振奋精神,努力工作。 

      地方志系统现在要做和能做的事很多,是大有可为的。《条例》规定,地方志工作机构要组织编纂志书和地方综合年鉴,要组织整理旧志,要推动方志理论研究,要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仅这几件事,就够大家忙活儿的了。另外,还要加强地方志工作机构自身的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和学科建设,这方面需要做的事也很多。比如,现在各级方志办都进来不少新人,特别要抓紧业务培训,加强理论学习。你们很重视队伍建设,要求干部搞国情、地情调研,还提出读10本史书,这都很好。此外,我主张你们再读一点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书。大家都说地方志是一个学科,既然是学科,就要弄清楚它属于哪个一个学科。在这个问题上虽然有不同看法,但我倾向于它属于史学学科,是史学的分支学科。既然属于史学,就要学习和运用史学的理论和方法,其中最重要的,是要掌握唯物史观的立场、观点、方法。志书和史书有所不同,史要有述有论,而志是述而不论。但这并不意味着志没有观点,志是有观点的,只不过志的观点寓于记述之中罢了。观点从哪里来呢?最根本的来源,应当来自唯物史观,因为它是迄今为止最科学的史学理论,也是我们党的指导思想的理论基础之一和我们国家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我们只有用唯物史观指导修志,才能使志书具有正确的、科学的观点,使志书的记述做到全面、准确,使志书为当地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 

      当前,我们国家正处于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关键时期,干部队伍也处于新一轮的新老交替,特别需要各级干部更加全面地了解和清醒地认识我国的基本国情,以便更加自觉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各种国情书、地情书中,最全面、最权威的莫过于地方志书。我们一定要抓住这个机遇,一方面在地方志工作中切实树立和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真正把提高志书质量放在工作的首位和中心位置;另一方面,在读志用志上狠下功夫,更加主动、更加自觉地想方设法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让地方志工作更好地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