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网首页 中国社会科学网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历年成果>>社会史研究
历年成果

【徐轶杰】中国环保事业的转变、进取和挑战

作  者
徐轶杰
发表/出版时间
2012年10月08日
学科分类
社会史研究
成果类型
论文
发表/出版情况
中国网
PDF全文

 

    与地球的年龄相比,十年只是一瞬。而对于中华民族复兴的伟大事业来说,过去的十年是中国改革开放发展进步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对于中国的环保事业而言,这十年是环保理念不断深化的十年,是环保事业大发展的十年。
 
一、环保理念不断深化的十年
 
    人的认识由人的实践所决定。中国政府对环保问题的认识也随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发展而不断深化。表面上看,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是两个相互矛盾的问题。汲取了发达国家“先污染,后治理”的教训,中国共产党和人民的环保理念跳出了以往工业化国家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对立起来的两难,先后提出了“可持续发展战略”、“科学发展观”和“生态文明”等理念,逐步建立了有中国特色环保理论的基础。在党的领导下,十年来中国的环保事业逐渐走上了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文明”新模式。
 
    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中国社会经济飞速发展,环境问题日益严峻。2002年,国务院第五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提出:环境保护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要把环境保护工作摆到同发展生产力同样重要的位置。这是我国环保发展史上第一次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上来对待,自此国家对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日益提高。
 
       2002年末,党的十六大提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要实现经济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提出标志着我国经济发展战略的一次重大转型,将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作为国家经济发展的目标之一,这也是中国突破旧有环保理念建设有中国特色环保理论的起步阶段。
 
       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科学发展观”,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推进各项事业的改革和发展。“科学发展观”提出了要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从而为实现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指明了方向。
 
        200710月召开的党的十七大全面系统地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可再生能源比重显著上升。主要污染物排放的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从此,中国环保事业进入了党领导全国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生态文明的新时期。
 
    环保问题从一个技术问题发展为与经济建设并列的国家任务,再发展为“科学发展观”的国家战略,最后发展为治国方略的“生态文明”。随着改革开放事业的不断深化,十年来中国政府和人民对环保问题的认识不断加深。
 
二、环保事业大发展的十年
 
    随着环保理念的不断深化,十年来我国的环保事业快速增长:环保机构实现了第三次大跨越,环保事业突飞猛进地发展,中国在世界环保事业中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十年来,中国的环保机构实现了第三次大跨越。与其他发达国家在后工业化时代才重视环境问题并设立相应机构不同,中国政府在工业化的起步阶段就高度重视环境保护问题。1973年,中国成立了国家级环保机构——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1988年,国家环境保护局从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中独立出来,成为国务院副部级直属机构,实现了中国环保机构的第一次跨越;1998年,国家环境保护局改名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升为正部级,是中国环保机构的第二次跨越;2008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升级为环境保护部,成为直接参与政府决策的组成部门,完成了中国环保部门的第三次跨越。环保部参与国务院常务会议,参与重大决策的讨论。环保部通过实施严格的环境准入和环境影响评价等制度,从严控制“两高一资”项目、产能过剩项目和重复建设项目,在保增长、调结构以及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经过十年的努力,我国初步形成了环境保护的法律体系,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环保产业蓬勃发展。
 
    十年来,中国的环保法律体系逐步完善。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修订了水污染防治法,制定了循环经济促进法;在物权法、刑法修正案及其他有关法律中也针对环境保护做出了新的规定。国务院颁布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等8项环境保护行政法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初步建立,现行标准已达1300项。通过十年的努力,中国初步建立了从宪法到具体规范标准的多层次环保法律法规体系。
 
    十年来,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到2010年,全国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比2005年下降12.45%14.29%,双双超额完成“十一五”减排任务。全国城市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的年均浓度分别下降26.3%和12%。2010年全国地表水国控监测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51.9%,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为20.8%,分别比2005年提高14.4个百分点、下降6.6个百分点;自然保护区从2002年的1737个增加到2011年的2640个,增长了51.99%。污染更少了,天更蓝了,水更美了,保护区更多了,生态环境日益改善。
 
    随着环保事业的发展和环保意识的增强,中国的环保产业迅速发展。截止2011年,全国环保产业从业单位约3.5万家,从业人员近300万人,产业收入总额超过1.1万亿元,“十二五”期间将达到5万亿元的规模。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环保市场。
 
    十年来,中国在世界环保事业中也做出了突出的贡献。2001年,美国退出《京都议定书》使这一旨在保护环境的国际公约面临重大挑战。2002年,中国政府则批准了《京都议定书》。这充分体现了中国对世界环境保护的支持。2009年,哥本哈根气候大会上,温家宝总理代表中国提出“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的目标,呼吁各国协调一致保护人类共同的家园。这些都表明中国在发展的同时积极投入世界环保事业,是一个负责任的发展中国家。
 
三、挑战与机遇
 
    中国的环保事业也面临着国内外诸多挑战。
 
    从国内角度看,工业化初期的环保问题已经使我们的环保工作背负了沉重的历史欠账。全国15的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为劣V类, 182个开展地下水水质监测的城市中,57%的监测点位水质较差甚至极差。接下来一个时期有可能出现历史欠账的爆发期。由于工业发展阶段较低、技术水平不高,我国单位产品能耗远高于欧美发达国家。环保法律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完善落实,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如何使中国在快速工业化、城市化和信息化的同时实现与环境和谐共处是一个长期而持久的命题。
 
    从国际角度看,发达国家对环境保护问题这一事关全人类发展的重大事件采取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一方面,发达国家利用其在经济和技术上的领先地位借助全球化向发展中国家输出污染,但同时又不愿意承担保护全球环境的国际义务,美国、加拿大先后退出了《京都议定书》。另一方面,各发达国家又要求发展中国家接受环保义务,以便限制发展中国家的发展并借机占领发展中国家的环保市场,进一步剥夺发展中国家。归根到底,发达国家在全球环保问题上玩弄的两面手法是一种出于本国利益考虑的民族主义政策。
 
    中国就面临着这样严苛的国际环境,外国对华环保技术的封锁就是这一反应。但是,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毅然决然地承担了保护全球环境的义务,同时坚定地走上了独立自主的环保产业发展之路。
 
    挑战与机遇并存。为了更好地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我们应当将生态文明理念植入价值观,逐渐诱导人们的价值取向从金钱、功利转向社会的富足、健康与文明,促进生产方式从资源掠夺型向保育再生型转变,引导消费行为从高能耗、高消费向低能耗、适度消费转型,塑造新型的企业文化、消费文化、决策文化、社区文化和媒体文化;进一步加大科研投入,改革科研体制引入社会资金加速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过程,实现环保产业现代化、产业化、规模化;逐步完善环保法律法规体系,继续深化环保管理体制改革,制定切实可行符合实际的工作标准,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们相信,随着改革不断深入,党领导全国人民开辟中国特色环保道路的伟大事业也将再攀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