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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成果

【沈雁昕】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改造必然性的认识发展过程——对毛泽东批评“确立新民主主义的社会秩序”的思考

作  者
沈雁昕
发表/出版时间
2014年02月11日
学科分类
人物研究 思想史研究
成果类型
论文
发表/出版情况
毛泽东思想研究
PDF全文

  完成于 20 世纪 50 年代的社会主义改造,是当代中国历史上一次深刻而伟大的变革。在社会主义改造即将全面实施之初,毛泽东1953 年 6 月 15日在政治局会议上的讲话格外引人关注,讲话中毛泽东批评了“确立新民主主义的社会秩序”的观点,他说:“过渡时期每天都在变动,每天都在发生社会主义因素。所谓‘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怎样‘确立’?要‘确立’是很难的哩!”[1]毛泽东这段批评讲话包含着一个重要判断,那就是社会主义改造的条件已经具备。关于改造条件是否具备的问题,当时在党内是存有分歧的,而思想上的分歧,不可能通过这样一次讲话就完全消除,一个认识正确与否,是需要经过实践反复检验的,另一方面,关于社会主义改造的必然性问题,至今依然常议常新。因此,理论联系实际地系统回顾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改造必然性的认识发展过程,仍然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前后,毛泽东反复阐明:社会主义改造是历史的必然 

  1952年,随着国民经济的顺利恢复,民主革命遗留下来的任务逐渐在全国范围内完成,我国已经基本具备了有计划地进行经济建设的条件,党及时决定从1953年开始实行第一个五年计划。与此同时,我国社会生活中也出现和积累了一些新的问题,例如,农民分散落后的个体经济与城市和工业对粮食、农产品原料不断增长的需要之间的矛盾,贫富分化开始显现,工人阶级和国营经济同资产阶级之间的斗争时起时伏。这就使党不可避免地把社会主义改造的任务提到日程上来。 

  1952年下半年,毛泽东提出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经过一年多的酝酿,1953年12月,毛泽东将总路线最后表述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2]这条总路线,是“一化三改”的总路线。“一化”,即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三改”即逐步实现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实现途径是农业合作化,毛泽东反复强调农业合作化的必然性。 

  1951年,毛泽东积极支持农村中正在兴起的互助合作事业,他对中国农村社会主义改造道路的探索,从这时开始。当年春季,老区农村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的互助组织发生了涣散现象,农民中出现向富农方向发展的自发趋势。为解决这个问题,毛泽东找刘少奇和薄一波、刘澜涛谈话,据薄一波回忆:毛主席说,既然西方资本主义在其发展过程中有一个工场手工业阶段,即尚未采用蒸汽动力机械、而依靠工场分工以形成新生产力的阶段,则中国的合作社,依靠统一经营形成的新生产力,去动摇私有基础,也是可行的。[3] 1951年9月,中央召开第一次农业互助合作会议,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提出把农业互助合作当作一件大事去做。1953年春,该草案调整后作为正式决议公开发表。 

  1952年7月1日到1953年6月30日的粮食年度内,国家收入粮食出现四十亿斤赤字,引起经济波动,人心不稳,对大规模工业化建设形成严重威胁。10月15日,毛泽东在第三次农业互助合作会议前同陈伯达、廖鲁言谈话,鉴于个体农民增产有限,他要求各级农村工作部把互助合作看作极为重要的事。针对当时大城市蔬菜、粮食、棉花、肉类、油脂的需求大大增加,供应不上的情况,毛泽东说:“从解决这种供求矛盾出发,就要解决所有制与生产力的矛盾问题。是个体所有制,还是集体所有制?是资本主义所有制,还是社会主义所有制?个体所有制的生产关系与大量供应是完全冲突的。个体所有制必须过渡到集体所有制,过渡到社会主义。”他说,私人所有制改变为集体和国营所有制,才能提高生产力,完成国家工业化。[4]这里,毛泽东从发展生产阐述社会主义改造,他还特别强调了路线问题,指出,对于农村的阵地,社会主义如果不去占领,资本主义就必然会去占领,不搞资本主义,是定了的。10月16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与计划供应的决议》,为把农村经济纳入国家计划经济轨道,创造了必要的经济环境。 

  此后,毛泽东多次从民生改善的角度阐述社会主义改造问题,10月31日,毛泽东在审阅中共中央一九五三年十月十九日关于统购粮食的宣传要点稿时对文字进行修改,指出:“就农业来说,只有在农村中一步一步地实行社会主义的制度,才能使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一步一步地和普遍地获得提高。”[5] 11月4日,毛泽东在第三次农业互助合作会议结束前夕再次同陈伯达、廖鲁言谈话,他继续发挥这个观点,说:搞农贷,发救济粮,依率计征,依法减免,兴修小型水利等等都是好事。但是不靠社会主义,只在小农经济基础上搞这一套,那就是对农民行小惠。这些好事跟总路线、社会主义联系起来,就不是小惠了。 “有句古语,‘纲举目张’。拿起纲,目才能张,纲就是主题。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矛盾,并且逐步解决这个矛盾,这就是主题,就是纲。” [6]毛泽东这段谈话反映出,解决“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矛盾”是他思考社会主义改造问题的重要出发点。 

  1953年10月,党向全国公布过渡时期总路线,12月,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决议提出,为着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力,党在农村工作中最根本的任务,就是教育和促进农民组织起来,逐步实行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其后,农业合作化获得很大发展。 

  过渡时期,毛泽东同样反复强调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必然性。 

  1953年春,经过三年国民经济的恢复,私人资本主义经济进行了深刻的改组和改造。当时,私营企业大多数都在各种不同的方式下同社会主义经济联系和合作,不同程度地改变为国家资本主义企业。6月,党中央两次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讨论并确定经过国家资本主义改造资本主义工业的方针,随后又决定对私营商业也采取国家资本主义方针。 

  这段时期,毛泽东论述手工业和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势在必行是多视角的。 

  毛泽东从民生发展的角度阐述了改造的必然性。7月9日,毛泽东在中共中央全国财经会议的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第七号上写下一段文字,对国家资本主义特点作了阐发,指出国家资本主义主要地不是为了资本家的利润而存在,而是为了供应人民和国家的需要而存在。他说:“这种新式国家资本主义经济是带着很大的社会主义性质的,是对工人和国家有利的。”[7] 

  毛泽东从社会主义工业化角度阐述了改造的必然性。10月31日,毛泽东在审阅修改中共中央一九五三年十月十九日关于统购粮食的宣传要点稿时指出,“要过更好的日子,一定还要实行社会主义工业化和对农业对手工业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而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这就一方面要努力建设社会主义的新工业(新的工厂,新的矿山),另一方面要将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业加以社会主义的改造。” 

  毛泽东从社会主要矛盾的角度阐述改造的必然性。12月,他对过渡时期总路线宣传提纲进行批改,关于为什么要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的改造,他指出,这是因为“资本主义所有制和社会主义所有制之间的矛盾,资本主义所有制和资本主义的生产社会性之间的矛盾,资本主义生产的无政府状态和国家有计划的经济建设之间之矛盾,资本主义企业内的工人和资本家之间的矛盾,都是不可克服的”。他进一步作出阐发,指出:由于上述矛盾,企业的设备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低,成本高,资金很多浪费,扩大再生产的能力很小或甚至没有,因而影响到工业产品在市场上的供应,影响到国家计划受到破坏。如果情况不改变,社会生产力就不可能获得充分的合理的发展,我国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就不能全部实现。[8]可见,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必然性同样源自解决社会主要矛盾的需要,源自发展社会生产的需要。 

  进入1954年后,国家资本主义开始从以加工订货为主转入重点发展公私合营的高级形式,这就使企业具有不同程度的社会主义性质。当时,私营企业与国营企业劳动生产率差距不断扩大,加上原料、市场等方面的限制,不少私营企业主动要求国家支持,实行公私合营。1954年和1955年,公私合营工作取得大的发展,形成对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有利形势。 

  二、从1955年合作化加速发展直至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建立,毛泽东对社会主义改造必然性的认识是与改造速度问题的认识联系在一起的 

  改造速度的问题很早就已提出。1952年9月,各地农民对发展互助合作积极性提高,但秋季开始,一些地区出现急躁冒进倾向,后来,在纠正冒进时,一些地方又出现了不积极发展互助合作的自流现象。毛泽东对此作出批评,他说:“‘纠正急躁冒进’,总是一股风吧,吹下去了,也吹倒了一些不应当吹倒的农业生产合作社”。他这时对纠正冒进的批评,还比较平和。1954年6月14日,毛泽东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讲话指出,“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是原则,要达到这个原则就要结合灵活性。灵活性是国家资本主义,并且形式不是一种,而是‘各种’,实现不是一天,而是‘逐步’。”[9]此时,毛泽东谈改造速度,侧重点在于强调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和领导方法。 

  1955年春,全国初级社发展到六十七万个,新社发展过程中工作不免粗糙,农民有意见,一些地方出现非正常的宰杀牲畜、不热心积肥和备耕现象,中央决定对农业生产合作社进行整顿,采取了“停、缩、发”的整顿方针,缩减了两万个合作社。夏季,关于农业合作化速度问题在党内引发了一场严重的争论,中央农村工作部提出计划,要求到1956年春季,农业合作社从经过整顿保留的六十五万个,发展到一百万个,得到中央政治局会议批准。不久毛泽东对形势作出新判断,主张加快发展,从六十五万个发展到一百三十万个。农村工作部部长邓子恢不赞成加快发展,认为,合作化运动应该与工业化速度相适应,发展不宜过快,毛泽东却认为邓子恢和中央农村工作部思想右了。 

  7月31日,中共中央召开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毛泽东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报告,严厉批评邓子恢等人“右倾”。将社会主义改造的发展速度问题的争论,夸大成为两条路线的分歧。他说:“在全国农村中,新的社会主义群众运动的高潮就要到来。我们的某些同志却像一个小脚女人,东摇西摆地在那里走路,老是埋怨旁人说:走快了,走快了。”[10]毛泽东此时就已经不是在领导方法上谈这个问题,他说:“在胜利面前,我认为有两种不好:(1)胜利冲昏了头脑,使自己的头脑大大膨胀起来,犯出‘左’的错误,这当然不好。(2)胜利吓昏了头脑,来一个‘坚决收缩’,犯出右的错误,这也不好。现在的情况是属于后一种,有些同志被几十万个小型合作社吓昏了。”[11]这样,对速度问题的争论,就上升成为两条路线的分歧,党内的意见分歧被归结为方针路线之争。正是以此为出发点,毛泽东强调合作化的必然性,他说:“全国大多数农民,为了摆脱贫困,改善生活,为了抵御灾荒,只有联合起来,向社会主义大道前进,才能达到目的。”[12] 

  此后,全国农业合作化进入迅猛发展阶段,毛泽东在强调社会主义改造必然性时对反冒进批评的调门也越来越激烈。9月25日,毛泽东在《怎样办农业生产合作社》序言中说:所谓反冒进,引起了干部和农民群众的不满意。为什么有些同志会发生这种动摇呢?因为他们受了一些中农的影响。“我们的一些同志不去从党的政策和工作方法上解决问题,听了富裕中农一叫,工作中又有一些偏差,就惊慌失措起来,大反其‘冒进’,动不动就要‘砍掉’合作社,好像如果不赶快割去这个毒瘤,人就会要死了似的。”[13]这时,毛泽东把农业合作化发展速度问题上的不同意见,上升到对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意见分歧了。10月7日,毛泽东对邓小平在七届六中全会上的发言稿作了批改,指出,“在对于农业社会主义改造抱着右倾观点的共产党员中,确有一些同资产阶级共呼吸的人,他们是对资产阶级思想的投降主义者。他们中的多数则是反映富裕中农的思想。” [14]七届六中全会通过决议,把邓子恢和中央农村工作部定性为犯了“右倾机会主义”错误。 

  这段时期,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也加快了步伐。11月,毛泽东对《中共中央关于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问题的决议》草案进行修改,指出应该采取主动的积极的认真的态度,提出一整套宣传教育的办法,使资本主义企业和资产阶级分子尽可能广大地和尽可能迅速地获得改造。[15] 

  12月,毛泽东主持选编《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一书出版,他为本书写序和一百零四条按语,对办好合作社作了具体的经验总结,但对所谓“右倾机会主义”给予了更尖锐批评。此后,随着各地检查“保守”,反“右倾”,农业合作社迅猛发展。7月31日,毛泽东在《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中仍然肯定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要准备用十八年时间基本完成,但由于加速合作化的群众运动如风起云涌,几个月功夫,合作化就完成了。 

  在农业合作化运动猛烈推动下,资本主义工商业全行业公私合营浪潮也席卷全国。1955年,北京、上海、天津等市一部分行业先后实行了全行业公私合营。1955年1月底,全国五十多个资本主义工商业比较集中的大中城市都相继宣布实现全市的全行业公私合营。手工业合作化速度也受到影响,由于采取手工业全业一起合作化的办法,到1956年底,参加合作社的手工业人员已占全体手工业人员的91.7%。 

  1956年9月15日,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词中指出:“在七次大会以来的十一年中,我们在一个地广人多、情况复杂的大国内,彻底地完成了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又取得了社会主义革命的决定性的胜利。”[16]这宣告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确立。应该看到,正如历史决议所评价的,“在一九五五年夏季以后,农业合作化以及对手工业和个体商业的改造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形式也过于简单划一,以致在长期间遗留了一些问题。一九五六年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对于一部分原工商业者的使用和处理也不很适当。”社会主义改造速度虽然过快,但这种改造终究是符合于客观需要的,其必然性,正是在这种艰难曲折的探索中不断被毛泽东所强调并逐渐为实践所证实。 

  三、毛泽东对社会主义改造必然性认识的特点 

  综观毛泽东对社会主义改造必然性的认识,具有两个特点:立足于对社会主要矛盾的判断,同时着眼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1、立足于对社会主要矛盾的判断 

  1952年,毛泽东分析社会主要矛盾,指出:“在打倒地主阶级和官僚资产阶级以后,中国内部的主要矛盾即是工人阶级与民族资产阶级的矛盾,故不应再将民族资产阶级称为中间阶级。”[17]这标志着当时中国取得国民经济恢复的伟大胜利后,正准备全力向社会主义过渡。同时,对这一主要矛盾的判断,以及在此判断基础上对中国向何处去的深入思考,也正是毛泽东认识社会主义改造必然性的一个重要出发点。过渡时期,毛泽东这类论述十分常见。 

  1953年11月4日,毛泽东在第三次农业互助合作会议结束前夕同陈伯达、廖鲁言谈话,他强调发展民生必须跟总路线、社会主义联系起来,并且联系主要矛盾揭批“确保私有”和“四大自由”,他说:“在三亩地上‘确保私有’,搞‘四大自由’,结果就是发展少数富农,走资本主义的路。”[18] 

  1955年7月31日,中共中央召开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毛泽东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报告,他分析农村中的阶级矛盾,指出,农村中的资本主义自发势力一天天地发展,新富农到处出现,许多贫农仍然处于贫困地位。毛泽东担心,如果这种情况任其发展,农村中两极分化必然一天天严重起来。正是基于阶级矛盾的这一分析,他强调社会主义改造的必然性,他说:解决这个问题,就需要“在逐步地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和逐步地实现对于手工业、对于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同时,逐步地实现对于整个农业的社会主义的改造,即实行合作化,在农村中消灭富农经济制度和个体经济制度,使全体农村人民共同富裕起来。”[19] 

  10月9日,毛泽东对彭真在七届六中全会上的发言稿进行批改,他用阶级分析方法指出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改造,他说:“农业合作化运动,是一个最后彻底消灭农村中生产资料的私有制,消灭富农阶级的斗争,是五万万农民群众的一个翻天覆地的社会改革运动,是使城市资产阶级彻底地孤立起来,造成一种使他们非接受社会主义改造不可的形势,因而可以彻底地消灭一切城市资本主义痕迹的社会主义革命的运动。”[20] 

  10月27日,毛泽东同工商界代表谈话,他希望工商界人士了解社会发展趋势,顺应历史潮流,指出,“现在中国正处在大变革时代,社会动荡不安,农民的个体所有制要变成集体所有制,资本家也要改变其私人所有制,许多人掌握不住自己的命运。其实要掌握是可以掌握的,即要了解社会发展趋势,站在社会主义方面,有觉悟地逐渐转变到新制度去。” [21] 

  2、着眼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毛泽东认为社会主义改造的重要目的就是发展社会生产力。他指出: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的实质,就是使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所有制成为我国国家和社会唯一的经济基础。因为只有完成由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制到社会主义所有制的过渡,才利于社会生产力的迅速向前发展。[22]他说:“社会主义革命的目的是为了解放生产力。农业和手工业由个体的所有制变为社会主义的集体所有制,私营工商业由资本主义所有制变为社会主义所有制,必然使生产力大大地获得解放。这样就为大大地发展工业和农业的生产创造了社会条件。”[23] 

  毛泽东还阐述了社会革命与技术革命的辩证关系。他说:有计划地大量增产的要求和小农经济分散私有的性质以及农业技术的落后性质之间的矛盾,这是两个带根本性质的矛盾。解决这些矛盾的第一个方针,就是实行社会革命,即农业合作化,必须把劳动农民个人所有制逐步过渡到集体所有制,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第二个方针,就是实行技术革命,即在农业中逐步使用机器和实行其他技术改革。“靠在农业中实行大规模的机械化是工业发展以后的远景,在最近几年之内必须依靠大力发展农业合作化,在合作化的基础上适当地进行各种可能的技术改革。”[24]毛泽东认为社会革命与技术革命应当协调推进,他说:“我们现在不但正在进行关于社会制度方面的由私有制到公有制的革命,而且正在进行技术方面的由手工业生产到大规模现代化机器生产的革命,而这两种革命是结合在一起的。”[25] 

  为什么毛泽东对社会主义改造必然性的认识会具有这样两个特点? 

  这是由新民主主义社会的过渡性决定的。 

  首先,在三大改造完成之前,我国的社会性质仍然是新民主主义社会。毛泽东1953 年 6月15日在政治局会议上的批评讲话虽然否定了“确立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但并不表示新民主主义社会就此嘎然中止,因为,新民主主义社会的终结是一个历史的过程。应该看到,社会主义改造与新民主主义并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社会主义改造与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性质和目标是一致的,二者都是过渡性的。1954年宪法序言就明确了当时的社会性质和目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民民主制度,也就是新民主主义制度”,同时还肯定,这个制度保证我国能够通过和平的道路建成社会主义社会。1956年8月24日,毛泽东在对中共八大政治报告稿的批语和修改中指出:“我国的社会性质,目前还是一种过渡性质的社会。一方面,它已经基本上摆脱了资本主义的各种因素的影响,另一方面,还有一些资本主义因素存在着,社会主义社会还需要几年才能完全建成。它正处在迅速变化的过程中。”[26]可见,“三大改造”时期的社会性质,毛泽东认为是过渡性的,即新民主主义社会性质的。 

  其次,新民主主义社会过渡性特点,决定了它既要解决社会主义革命的“主要矛盾”,又要实现经济建设的“中心任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标志我国由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进入社会主义革命阶段。在整个过渡时期,要完成社会主义革命,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无疑是社会主要矛盾。然而,新中国脱胎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生产力极为落后,从实际出发,又必须一切工作围绕着生产建设这个中心并为这个中心服务。从而,中国独特的历史形成中国独特的制度,形成了“一个对于我们是完全必要和完全合理同时又区别于俄国制度的特殊形态”[27],因而,新民主主义社会需要将实现经济建设的“中心任务”与解决社会主义革命的“主要矛盾”辩证统一起来。这就是新民主主义社会独特的历史使命,这一独特使命涵盖着从新中国成立直至社会主义革命基本完成的整个过渡时期。 

  因而,毛泽东对社会主义改造必然性的认识所体现出的这两个鲜明特点并不偶然,恰恰反映了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坚持唯物史观,坚持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从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出发,着眼于生产力发展,立足中国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国情所做探索之艰辛。 

  从社会主义改造开始到最终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础,虽然只有短暂的三年多时间,但这是一个完整的历史发展阶段。今天,我们反思社会主义改造的必然性,总结其间的经验教训,十分必要,但这种反思不能脱离这段具体的历史过程。历史决议对社会主义改造做出过评价:“到一九五六年,全国绝大部分地区基本上完成了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这项工作中也有缺点和偏差。”“但整个来说,在一个几亿人口的大国中比较顺利地实现了如此复杂、困难和深刻的社会变革,促进了工农业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这的确是伟大的历史性胜利。”这个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参考文献]

  [1] 《党的文献》第20-21页,2003年第4期 

  [2] 《毛泽东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6月版,第316页。 

  [3] 薄一波《若干重大历史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修订本)上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197,198页。 

  [4] 《毛泽东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00-301页。 

  [5]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四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0年版,第379、380页。 

  [6] 《毛泽东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02页。 

  [7] 《毛泽东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82页。 

  [8]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四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0年版,第406-407页。 

  [9]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四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0年版,第502-503页。 

  [10]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五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1年版,第234页。 

  [11] 《毛泽东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424-425页。 

  [12] 《毛泽东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429页。 

  [13]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五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1年版,第395-396页。 

  [14]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五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1年版,第412页。 

  [15]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五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1年版,第443页。 

  [16] 《毛泽东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14页。 

  [17] 《毛泽东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31页。 

  [18] 《毛泽东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05页。 

  [19] 《毛泽东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437页。 

  [20]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五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1年版,第415页。 

  [21] 《毛泽东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490-491页。 

  [22] 《毛泽东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16-317页。 

  [23] 《毛泽东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页。 

  [24]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四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0年版,第497-498页。 

  [25] 《毛泽东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431-432页。 

  [26]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6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第146页。 

  [27] 《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06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