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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成果

【郑有贵】改革开放史研究要有实践问题导向意识

作  者
郑有贵
发表/出版时间
2017年07月19日
学科分类
理论与方法研究
成果类型
论文
发表/出版情况
中共党史研究
PDF全文

  《中共党史研究》编辑部向我提出如何加强改革开放史研究的实证性这样一个题目。这是一个关于方法论的建设性命题。从党史国史学界对新中国前29年历史时期的研究成果看,实证性较强,文件堆砌和领导人思想观点的简单再叙述等问题并不特别突出。这也反映出,如何展开改革开放史的实证研究,不是一个单纯的研究方法问题,而是对改革开放史特点和研究选题把握的问题。 

  改革开放史与此前任何一个历史时期相比,具有鲜明的特征,那就是基于独立的工业体系已经建立起来这样一个新的经济社会发展阶段,以及之后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和全球化持续演进及其要求,不断推进改革开放,成功地实现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这正是马克思主义所揭示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关系在改革开放历史进程中的体现。在这样的历史演进中,中国经济社会进入快速发展期,经济结构多元化,社会组织多元化,利益主体多元化,加之大国中的产业、城乡、区域等发展的不均衡,使得矛盾和风险也随之增多。这些都使得改革开放以来国家治理所面对问题的极其纷繁和复杂化,也就决定了思想发展、理论创新、政策调整和完善以及制度变迁的纷繁和复杂程度,远远超出此前的任何一个历史时期。同时,改革开放史是一个不断延续至今的全新的研究对象,对其加以梳理并作出科学评价,还需要更为长时期的实践验证和理论反思。这些都增添了改革开放史研究的难度。相对而言,随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推进,党和政府的决策信息大量及时公开,加之现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使可获得的文献信息量极大,研究者又身临其境,因而相对于以往任何一个时期,进行历史演变过程的描述是一件相对容易之事。由此,现有关于改革开放史的研究成果,对思想发展史、理论创新史、发展战略史、政策演变史、制度变迁史等梳理得较多,也容易陷入文山会海和领导人思想观点的简单再叙述。 

  党史国史学界开展改革开放史的实证研究,需要更多地基于改革开放史的特点,基于历史逻辑,把历史演变过程的描述、基于已有理论和某种价值观的规范研究,与深入的实证研究结合起来。如此,才能推进改革开放史研究的深化,避免简单摘录文件、会议内容或一般性宣传解读而难以深入的问题。 

  作为历史研究诸多方法之一的实证研究,其特点是对纷繁复杂的历史实践进行分析,梳理诸多历史事件或现象及相互间的关系,分析回答历史事件或现象的本来、为什么发生、发生后对其他相关事件或现象有何影响、如何评价等问题,以及有哪些值得吸取的经验和教训,是否反映出某种发展规律,能否升华为新的理论,能够为当下乃至未来一段时期提供什么样的历史智慧,等等。在实证研究中,通过文件与实践的对照有助于克服单纯文本研究的缺陷,通过时间维度的长时段考察有助于克服短时段验证不充分的缺陷,通过空间维度的纵向比较有助于克服孤立分析的缺陷,通过整体与局部关系的研究有助于克服孤立化甚至碎片化分析的缺陷,通过定性与定量结合的分析有助于克服数字与背后的历史故事脱节和不能准确把握历史事件或现象之实质的缺陷。 

  下面,基于改革开放史的特点、理论和现实发展对改革开放史研究的需求、研究中遇到的问题,围绕改革开放史研究中的思想发展、理论创新、决策形成与实践发展的互动,就如何强化实践问题导向意识,开展改革开放史实证研究的几个问题作一探讨。 

  第一,在选题上,要注重实践的问题导向。选题的实践问题导向是实证研究的逻辑起点。改革开放史的研究还没有像共和国前29年历史时期那样有较多的实证性研究成果,究其原因,有内容上的宏大叙事问题,有文献收集易而难取舍的问题,有研究中缺乏文本与实践对比的问题,但这些都是次要的,源头在于选题的实践问题导向没有明显体现出来。很多选题较为注重思想、理论、决策等形成过程的描述,缺乏将其与实践加以对照考察,特别是缺乏对其与实践发展的互动进行考察,也就导致思想发展、理论创新、决策形成与实践发展的“两张皮”现象。研究者之所以偏重于这些思想发展、理论创新和决策形成过程的描述,主要是由于资料获取较改革开放前更为容易,很多高层次的内部决策过程都在当时公布了。例如,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报告、国家五年计划(规划)、国务院的政府工作报告等,除当时公布全文、中央领导人报告的形成过程,还有详细形成过程的诞生记,以及参与起草重大文献的专家进行权威解读等,因而使得简单的形成过程描述在当代学界看来,都是熟知的,加之堆砌文件、会议,缺乏归纳概括和深入研究,也就在一定程度上失去改革开放史研究的意义了。强化基于实践问题导向的改革开放史研究,不仅可以避免单纯文本研究脱离实践的缺陷,也有助于形成基于历史视角的有别于现实问题研究的创新性研究成果。值得注意的是,现实问题研究很注重从历史及其与现实的比较中寻找历史逻辑起点和解决问题的方案。历史研究要向现实问题研究学习,增强现实关怀意识,在选题上强化实践问题导向意识,寻找实践需要回答的问题,如此方可引导问题讨论的深化。在以实践问题为导向的研究逻辑中,依然需要基于某种理论或价值观的规范研究,依然需要对思想、理论、文件和会议等进行描述,但不再只是将其陈述清楚为目的,而是将其与实践的互动纳入引出问题、分析问题、回答问题的组成部分,将单纯的过程陈述转变为以问题思维为导向,实现过程陈述与问题思维的融合。 

  第二,在研究对象的完整链上,要注重实践这一链环,分析思想发展、理论创新、决策形成的实践背景和实践绩效,特别是思想发展、理论创新、决策形成与实践发展的互动关系。改革开放史的主线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探索完善,因而思想发展史、理论创新史和决策形成史的研究极为紧迫,也取得了较为丰硕的成果。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贯穿整个改革开放进程,也使改革开放史具有了鲜明的时代特征,那就是放弃了改革开放前一段时间内脱离中国实际而照搬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论述、苏联的作法等,是在不忘初心的同时,不懈地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更加注重基于世情、国情、党情,本着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本着以是否有利于发展为判断是非的标准,把问题的解决基于和着眼于实践,进而形成了思想发展、理论创新、决策形成与实践发展更加良性互动的演进态势,这也是贯穿于改革开放史的红线。可见,对于改革开放史的研究,理应体现实践发展及实证性很强的特征。注重思想发展、理论创新、决策形成与实践发展互动关系的考察,将历史发展链加以完整考察与呈现,才能有助于实现改革开放史的真实再现和研究的深化。 

  第三,在整体史视域下,要梳理实践中诸多历史事件或现象的关系。由于改革开放史的纷繁复杂,加之社会学科的专业分化日益深化发展,形成了一些多视角、多学科的研究成果,也有基于某一个案以小见大的成果,这些都不失为值得倡导的研究方法,但也要避免有可能发生的只见森林不见树木或瞎子摸象的问题。对改革开放史的实证研究,需要在整体史视域下,梳理诸多历史事件或现象之间的关系,既不能被纷杂的现象所迷惑,也要避免碎片化、孤立化、片面化、静态化地研究问题。例如,科学发展观是针对2003年突发“非典”疫情暴露出诸多不协调问题而提出的,但不能将科学发展观提出的原因完全归于“非典”疫情的发生,如果这样,就陷入了静态化、孤立化、片面化的分析逻辑。从整体史视域分析,科学发展观是在总结了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成功经验,吸取了世界上其他国家在发展进程中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的,凝聚了几代共产党人带领全国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心血。如此,才能对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和历史地位作出与历史相一致的认识和评判。 

  第四,在时间维度上,要注重长时段的比较,可以更好地把握时代特征和发展脉络,也能使研究结论得到更充分的验证。以阶段划分为例,尽管改革开放经历长达39年的时间,但都是一种接续探索发展,加之日益增多的实践经验的积累,使得这种探索发展的起伏波动不大,经济社会运行也极其平稳,因而各小阶段的特征也就没有共和国前29年历史时期那样泾渭分明,使得阶段很难划分,由此导致历史过程的描述也显平淡。实证研究有助于破解这一难题。以经济社会发展为例,可通过增长速度和结构变化的实证分析,把握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些阶段性特征,以及由此所决定的政策调整变化。一般而言,通过对增长速度波动的分析,可以较好地把握小阶段的特征;从结构上分析,可以较好地把握大阶段的特征。例如,世纪之交的中国便有很多明显的结构性特征,包括社会发展滞后于经济增长、城乡差距拉大的二元结构等。认识到类似结构性特征,也才能更好地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由“三位一体”发展为“四位一体”再发展到“五位一体”的发展脉络和时代特征,由此方能反映出丰富而又鲜明的阶段性特征。 

  第五,在空间维度上,要注重横向比较。横向比较是实证分析的另外一个维度。展开横向比较的实证研究,可以更清楚地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特点和经验。例如,从国际比较看,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由中等收入成功跻身为高收入的国家极少,这是因为发展中国家在国际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而难以实现赶超发展。从这一视角进行考察,不难发现中国发展奇迹的取得来之不易,也更加彰显中国经验之宝贵。如果孤立地就中国论中国,缺少参照的维度,实证分析不充分,还可能陷入孤芳自赏的境地,甚至由此招致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的质疑。 

  第六,在政策的实施上,要注重文本与实践的对照。思想、理论和政策的实践有一个过程。还有一些政策,由于地区不同以及实施的程度有所差异,甚至会在实施中进行相应的适应性完善。另外,由于认识和理论发展的渐进性及多种约定俗成的概念表述,如果在文本研究中仅从字面上加以理解,也会误导研究的展开。例如,安徽省小岗村发明的包干到户,这一出自农民语言的表述通俗易懂,但在改革初期的文件话语中,它被归类为多种联产责任制的一种形式。实际上,包干到户并不联产,这是其与包产到户的重大区别。包产到户主要是将土地等生产资料由农户承包经营,所生产的产品归集体,集体根据产量给承包农户计工分分配,或对超产部分给予一定奖励,是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一种。包干到户则与之不同,是将土地等生产资料由农户承包经营,收益不按产量给承包户记工分后分配,而是承包户交足集体和国家的,剩余部分全部归自己,也就是说这种承包经营不再联系产量。据中央文件起草人说,当时就认识到,把包干到户称为联产承包责任制,与实际不符,但可以避免类似改革开放前将包产到户视为“单干”、走资本主义道路的政治风险,以及由此导致的包干到户被禁止实施的厄运。随着思想的进一步解放和认识的深化,中共十五届三中全会才在中共中央文件(即这次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层面,将此前的“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正名为“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经营制度”,即不再保留“联产”二字,使名与实相符。此外,即便是写入宪法的制度,如宪法规定农村土地为集体所有,但在调研中发现,不少基层干部认为农村土地为国有,而这样的错误认识经常导致有的基层干部随意调整农民承包土地、占用部分征地款等损害农民土地权益乱象的发生。可见,如果仅仅进行文本分析,而不与实践对比,所作出的历史描述便有可能失去准确性,基于这样的研究也可能得出不符合实际的结论。 

  本文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改革开放历史经验研究”(2015MZD009)的阶段性成果,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当代中国研究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