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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瑛】20世纪90年代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若干理论研讨综述

作  者
钟瑛
发表/出版时间
2015年10月01日
学科分类
经济史研究
成果类型
论文
发表/出版情况
《当代中国史研究》2015年第5期
PDF全文

[摘 要]  20世纪90年代,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在各个领域、各个方面都取得了卓有成效的重大进展,中国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出现了一系列具有中国特色的创举。这一时期,中国理论界异常活跃,有关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理论的研究文章、专著层出不穷。本文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产权制度改革、国有企业改革、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外贸体制改革与“大经贸”战略等五大方面,对20世纪90年代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若干理论研讨的重要观点进行综述梳理,以期从国史研究的角度,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形成和发展的最初轨迹。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进入了伟大的新时期。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和中共十四大的召开,揭开了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新篇章。1997年中共十五大对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跨世纪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制定了党和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提出了积极推进经济体制改革,根本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宏伟目标。

    20世纪90年代,在中共十四大、十五大精神鼓舞下,全国人民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在各个领域、各个方面都取得了卓有成效的重大进展,中国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出现了一系列具有中国特色的创举,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也沉淀了有益的教训。这一时期,中国理论界异常活跃,学术研究呈现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繁荣景象,有关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理论的研究文章、专著层出不穷。各种不同的理论观点和学术思想的争鸣,既是中国社会科学领域的宝贵财富,同时也是中国改革与发展各项决策的思想库。本文对20世纪90年代这一时期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若干理论研讨的重要观点,进行了综述梳理,无疑这对中国社会科学思想宝藏的存史,对促进经济理论研讨的进一步繁荣,对推动当前中国改革开放和“四个全面”建设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历史和现实意义。

一、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概念与理论,从形成到确立经过了艰辛的理论探索和果断决策的历史过程。20世纪90年代,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与经济实践的不断发展,认识不断深化,理论不断创新,新的认识与理论逐渐普及并在大多数人中形成共识;与此同时,经济理论界与最高决策层互相呼应,协调配合,领袖人物提倡、支持并果断决策;最后由中央文件作出决议,在全党全国正式确立。

    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概念,先由少数学者初步提出,理论界不断争鸣,去伪存真,去粗取精。卓炯就是老一辈经济学家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论者的重要代表,他的社会主义计划市场经济论,初创于20世纪60年代初,形成于70年代末,成熟于80年代中期。1989年的政治风波后,有的经济学家对市场取向改革表示怀疑或否定,当时理论界尚未形成共识。19901992年,邓小平多次讲话,强调我们必须从理论上搞懂,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区分不在于是计划还是市场这样的问题。社会主义也有市场经济,资本主义也有计划控制。他明确指出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经济;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19929月,中共十四大报告确定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这标志着对经济改革理论的认识达到一个崭新的阶段。1992年,于光远受邓小平南方谈话的鼓励与启发,重新研究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问题,对原先的观点进行补充和修正,在以往正确观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探索,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体论作了进一步的阐释,得出了在中国已经到了必须理直气壮地明确提出要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市场经济、掌握现代市场经济文化的结论。吴敬琏亦在《计划经济还是市场经济》一书中指出,社会主义经济中计划与市场的关系问题,关系到改革的成败和社会主义的前途。1993年,宋醒民、李京文等学者在撰文中进一步指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放开搞活的有效途径,是发展国际分工与协作的桥梁,是富国富民的道路。对于进一步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推动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将起重大作用。

    关于计划与市场的关系问题,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有关社会主义理论争论的焦点,也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1992年中共十四大前后理论界对此展开了激烈的讨论。高尚全认为,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都是资源配置的方式,不是区别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的标志。 赵石宝亦认为,市场经济只是由社会化商品经济所决定的一种经济管理体制或经济运行模式,把市场经济看作是一种经济制度,进而与资本主义划等号,显然在理论上是没有根据的。 熊映梧则认为,计划经济体制与市场经济体制是根本对立的,二者有原则区别。计划经济体制是20世纪初特殊政治经济条件的产物,是一个怪胎,市场经济体制是现代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人类唯有通过充满残酷竞争的市场经济,达到共同富裕的彼岸。 对此,刘国光明确指出,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都有成功亦有失败,各有千秋。但从总体效率的较量来看,现代市场经济已被证明是更为有效的经济运行机制,传统的计划经济已被证明敌不过现代市场经济。对计划经济也是不能一笔抹杀的,它有着一定的适应范围,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它是更有效的。 沈立人进一步指出,只有坚持计划与市场的内在统一或有机结合论,即“计划市场化、市场计划化”,取两者之长、补两者之短,相互之间不可须臾分离,才能通过改革,建立起一种比较理想的新经济运行机制。

    总言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确立并不是一帆风顺的。1992年邓小平的南方谈话,给世界范围内近一个世纪的关于计划与市场关系的争论画上了句号。中共十四大作出的关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定,具有划时代的重大意义,为世界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指明了方向。此后,随着改革的推进,改革经验的丰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逐步深入人心,在实践中日益充实和发展。

二、关于产权制度改革

     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产权制度是关于产权界定、运营、保护的一系列体制安排,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在我国长期的实践中,产权得不到有效保护的问题比较突出、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许多问题也与产权制度不完善有关。20世纪80年代后期,西方产权学开始流入中国。20世纪90年代,中国逐步形成了产权理论研究的高潮。这一时期,理论界对产权制度改革的基本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研究,取得了相当丰硕的理论成果。

    关于国有企业的产权清晰问题。胡岳岷、张志刚认为,国有企业的产权主体是虚置的,作为主体的“全民”“不在其位,不谋其政”;企业之外的政治力量掌握企业命运,却不承担直接的经济责任。权利和责任错位。国有企业的产权关系是不顺的,政府往往用自己的行政职能冲击自己的股东职能,对财产的关切度极低,使得国有资产大量流失。钱津指出,国有资产和政府资产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而我国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法律上,都没有将两者分清楚,这也是产权不清晰的表现之了。王兴化认为,在计划体制下,我国的产权关系是清晰的,但在从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过渡阶段,国有产权关系模糊了。表现为:企业成了产权主体,使产权主体不再单一;产权关系变动频繁,政府对企业处于“放权、收权,再放权、再收权”的动态循环之中;法律维护产权关系的效率低下;企业之间权利分配不公正、不合理。持不同的看法,高鸿业则认为,我国国有企业的财产归全民所有,这是明确无误的。即使每个公民能分摊到的产权为数有限,但总比私有制下大多数人民丝毫没有产权要好一些。相反,在私有制下,产权却容易模糊。 魏杰从产权制度改革的角度,列举改革开放以来除国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外,提出和实践的公有制的新的实现形式有:股份合作制、社团所有制、租赁、委托经营、公有制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乡镇村组所有制等。

    关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问题。江平认为,农村土地承包制,从现实看是非常好的制度,但从长远看还是有些问题的,主要的问题是农民的短期化行为难以彻底避免。是永远搞承包制,还是搞永佃制,还是给农民以土地所有权,这些问题,现在就应当开始思考和研究。丁建中则明确主张在农村实行“土地公有,农民永佃”的土地产权制度,以解决农民不愿在土地上加大投入的问题。求稗的调研结果指出,现在发达地区的农村青年结婚以后不愿意迁移户口,优秀青年不愿意考大学,这些问题与年初土地产权制度有关。从法律上说,农业人口都是土地所有者,至少是土地集体所有者中的一个原子。每个农业人口都可以享受廉价的宅基地、自留地、口粮地、承包地,在发达地区还享受各种优厚的种田补贴。但除了参军以外,户口一旦离开原来的村庄,这一切来自于土地的好处就全部失去了,而且没有任何补偿。这就必然要影响到青年的考大学和结婚问题,因此有必要对农村土地产权制度进行适当的改革。

    关于私有财产的宪法地位问题。晓亮认为,我国宪法中应当增强对公民个人财产的保护力度,将保护个人合法财产的规定改为“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否则,不仅不利于吸引外资,而且也不利于吸引内资。不同的看法,杨帆认为,在宪法里增加“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条文也是可以的,但是要警惕提倡这一口号的人另有用心,不要被那些企图洗钱的人以及他们的代言人给骗了!江平认为,按本质来说,任何人的财产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个人财产、法人财产、集体财产、国家财产都神圣不可侵犯。但在宪法上要不要这样写,需要谨慎研究。黄如桐亦认为,我国宪法中关于保护公民个人财产所有权的规定,其力度其实已经足够了,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着侵犯公民合法财产的问题,但那是执法和司法环节上的问题,与立法上的保护力度没有关系。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只能宣布“公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而不需要照搬照抄资产阶级的口号。

    总言之,产权制度改革是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需要。我国政府在推进改革开放、探索和实践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过程中,始终围绕所有制和产权这一主线展开。1993年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在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时,就把建立产权清晰的现代企业制度作为重要内容之一。1997年中共十五大确立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这些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这一时期,理论界在产权制度改革理论研究方面有着一系列重大突破。

三、关于国有企业改革

    1993年,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第一次明确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从此,中国国有企业改革进入制度创新阶段。20世纪90年代,围绕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革,理论界展开了深入的研讨,使得国有企业改革理论创新站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并有力的推动了国有各类企业改革的深化与完善。

    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基本思路问题。郭树清认为,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应区别情况采取以下几种方案:对自然垄断行业实行完全国家所有或国家主要控股;对一些素质较好的非自然垄断企业,国家将资产委托给企业领导集体,由其具体管理运营;其余大部分企业实行以企业之间相互持股为主的形式,形成企业之间互相持股互相委派董事的格局。刘世锦认为,新一轮企业改革不应重复20世纪80年代放权让利的老路,应该明确企业经营机制转换的目标模式就是股份制。股份制的出现是各种企业制度竞争的结果,现在看来,有限股份公司是最成功的一种经营制度。企业改革的前提是政府改革,政企不分的问题不解决,企业改革就推进不下去。政府要实现经济管理与资产管理双重职能的分离。樊纲认为,应在国有企业的同时积极发展非国有经济,非国有经济的发展一方面可以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另一方面也为资本流动和劳动力流动提供了一个等价选择,为国营企业的关停并提供了条件。不要等国营企业改好了再发展非国有经济,不要等发生亏损了再推行股份制。

    关于国有企业的战略性调整问题。张卓元指出,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的布局,首先要明确国有经济的定位问题,即国有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处于什么地位和应当发挥什么作用。国有经济控制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国有经济起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对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要着眼于搞好整个国有经济,抓好大放活小的,对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这也是一个新的重大的改革思路。今后国家只要抓好四五百家国有控股的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就能控制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左右国民经济的大局和发展方向,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李铁映提出,对国有经济进行战略性调整要处理好几个关系:一要处理好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与国民经济调整的关系;二要处理好存量调整与增量调整的关系;三是处理好国有经济调整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发展非国有经济的关系;四是处理好发挥市场机制和运营行政手段的关系;五是处理好区域与行业内的国民经济调整的关系;六是要处理好国有经济调整与世界产业结构调整的关系,将调整置于世界产业结构调整的大背景之中。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不是也不应简单地理解为退出竞争性领域,而是依其目标地位和是否发挥其主导作用而定。

    关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问题。张卓元指出,1994年以来,百家现代企业制度试点是不成功的。其重要原因是绝大多数试点企业都转为国有独资公司,实际上是翻牌公司,政企还是没有分开,主管部门还是干预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企业不能真正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建立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企业,要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和使他们各负其责形成有效的制衡关系。陈清泰认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企业制度创新必须搞好配套改革。一是继续推进政企分开,二是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管理的有效形式。上海和深圳在探索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积累了实践经验。他们通过设立国有控股公司作为国有股权持股机构,使各企业每部分国有股权都有了具体的、明确的、统一的、排他的企业国有资本出资人。国有持股机构持股的企业从产权意义上与政府脱钩。在改制中值得注意的是,更多国有企业应改制为多元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总言之,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之初,国有企业是从扩大企业自主权开始的。在这一时期,理论界则从理论上论证国有企业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也应是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是经济利益主体。随着市场取向改革的深化,人们发现,光是放权让利没有约束机制会导致短期行为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一些学者提出了股份制、现代公司制的改革道路。1993年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召开后,围绕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理论界深入研究了股份制理论、垄断与竞争理论、市场主体平等竞争理论等,从此,国有企业改革理论创新站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并有力地推动了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

四、关于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

伴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经济理论界关于财政、货币政策的理论研究呈现了空前活跃的势头。从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全面接受西方财政、金融理论的教科书开始出现,到1992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明确之后,中国财政、金融理论面临着走向何方的历史选择。20世纪90年代,经济理论界展开了热烈深入的探讨,学者们认为,应以中国从20世纪90年代跨越下世纪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为背景,建立中国社会主义财政、金融理论框架,吸收西方有用的观点,形成理论体系。

    关于加强财政宏观调控问题。贾康、傅道鹏认为,调控模式是建立间接调控管理体制。其基本特征是:政府退出对企业的直接管理,充分发挥社会管理者职能;市场体系完善,为企业运行和政府调控提供空间和中介;形成能对市场信号作出正常灵敏反应的微观主体。郭庆旺、赵志耕认为,从建立和完善财政自动稳定器来看,重点是建立弹性税制,要从完善税制结构、调整税率结构入手;建立社会保障体系,从改变财政支出结构和开辟新的资金来源渠道入手。郑新立明确指出,财政宏观调控目标是保持经济总量的平衡,优化产业结构和地区生产力布局,培育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企业集团,在国际交流中保护国家和企业的利益。王道树认为,转型期税收调控目标是,促进经济增长,防治通货膨胀,抑制经济波动,协调区域经济发展,实现收入公平分配,扩大对外开放。

    关于积极的财政政策问题。刘溶沧认为,积极的财政政策具有阶段性、定向性和复合性特点,是在特殊情况下采取的一种暂时性适度扩张政策,以调整结构、改善投资环境、增强经济增长后劲和产业带动响应为目的,以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以扩大需求为主旨,注重多项政策手段的综合运用。魏杰认为,在居民消费能力积累时期,消费需求增速下降导致需求不足。这时保证总需求有效增加的唯一办法是利用财政政策,加大对公共消费品投资,弥补私人消费品需求不足。王洛林、刘树成、刘溶沧的看法是,直接启动消费,在目前居民总体收入水平尚低情况下,不能指望降息和消费信贷以及没有收入提高为基础的单纯观念上的鼓励,而应实在地减轻居民支出负担,增加居民收入。这要深化分配体制改革、理顺分配关系。其中,城市居民要减轻其购买住房和支付社会保障等负担,在农村减轻农民为各种收费而承受的负担,依靠分配体制改革来启动消费,可带动整个社会投资,有利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产业结构调整和减少银行呆坏账,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增加财政收入。

    关于货币政策从紧从松问题。厉以宁认为,在市场不完善条件下,中国经济的显著特点之一是“刹车容易启动难”。这是指:宏观调节抽紧的时候,效应会迅速反映出来,经济会很快区域紧缩;而当宏观调节放松一些的时候,调节不易达到预期的目的,经济只可能缓慢地复苏,甚至要滞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经济才会重新活跃。总之,现阶段中国的财政政策可以稍紧一些而货币政策则应该松动一些,否则不易摆脱“刹车以后启动不了”窘境。相反的意见,左大培认为,从企业方面来说,我们要永远让它感觉紧,只有当银行给贷款企业不敢要的时候才能搞货币从松政策。在目前企业管理不善的情况下,大量的资金投入不但不会收到明显的效果,反而会为一些人的贪污受贿提供方便。因此,货币从紧要一直紧下去。在当时,主流观点是坚持实施“适度从紧”货币政策,正如吴军所指出,“适度从紧”货币政策的基本思想不在于迅速制止通货膨胀,更不在于刺激经济的高速增长,而是旨在抵御经济波动,即实现并维持经济的稳定增长。从这一目的出发,主张以稳定为主、兼顾增长。货币政策以物价上涨率略低于经济增长率为基本目标模式。景学成、沈炳熙、郑跃东高度评价“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具有明显的创造性,这一政策使稳定币值的目标具体化。通货膨胀率平均低于经济增长率2个百分点左右,这种把“稳定币值”、经济增长和物价上涨用差额法直接挂钩,在发展经济学里是没有过的,因为经济学家们一般都认为发展中国家的通货膨胀难于治理,都要高于经济增长率。

    总言之,自1992年中共十四大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以后,20世纪90年代,财政、货币政策的理论研究开始转轨和更新,进行了多角度的研究分析,取得了大量具有一定深度的实质性研究硕果,对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各项财政、金融的改革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关于外贸体制改革与“大经贸”战略

    1992年中共十四大报告指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符合国际贸易规范的新型外贸体制”,1993年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进一步明确了外贸体制改革的方向,要建立适应国际经济通行规则的运行机制。在此精神指导下,我国外贸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同时,关于外贸体制改革与外贸发展战略的研究,在理论界展开了深入的探讨。

    关于1994年以汇率并轨为核心的外贸体制改革。杨晓兵总结评价,新一轮外贸体制改革有如下特点:一是改革步幅较大,一步到位,与国际规范做法基本接轨。新体制下市场将起主要调节者作用;二是形成统一开放的贸易政策,创造了外贸领域平等竞争的环境;三是汇率及外汇管理体制居核心地位;四是与其他领域改革配套进行。为保持我国外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学者们对进一步深化改革提出了一些对策建议,归纳起来主要有:(1)继续采取措施保持宏观经济的稳定,特别是货币政策的稳定,防止投资和消费需求的过度膨胀。这是外贸快速发展的前提。(2)继续加强和改善外汇市场的调控,避免人民币汇率出现大的波动,并尽快制定人民币对外汇的远期、保值、掉期、期汇交易办法,解除企业对外交易中的后顾之忧。(3)完善外贸间接调控体制,充分发挥汇率、税收、进出口信贷政策的作用,引导企业扩大出口,建立一套反应灵敏的信号系统。(4)推进市场多元化战略,调整对外贸易的市场结构,积极开发新市场等等。

关于深化外贸企业改革问题。19929月外经贸部发布了《关于外经贸企业股份制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后,股份制改革试点工作有步骤的在全国外贸企业中普遍展开。杨方帜指出,外贸企业实行股份制,能使证券资产与实物资产分离,使资金得以自由流动,既增加了企业筹资渠道,也为社会资源合理配置创造条件。外贸企业实行股份制最明显的特点,在于它的特殊财产关系使所有权与经营权真正分离,这是经营承包责任制试图解决但未能圆满解决好的问题。沈根荣、张梅林认为,股份制是一种有效的产权形式,它符合我国外贸企业改革的需要,应大胆地去试,以推动外贸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并努力创造条件,积极、稳妥地完成外贸企业向股份制全面转变的使命。对于国有外贸企业实施股份制应当注意的问题,周可仁指出,不能把股份制当成可以解决一切问题灵丹妙药;股份制改造要结合各类外贸企业自身的实际;实施股份制要注意尽量多吸收国有法人股;上市公司职工持股办法需进一步完善。关白认为,适应跨世纪的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格局,不同类型的外贸企业应选择不同的股份制形式。

    关于“大经贸战略”问题。张松涛撰文指出,“大经贸”这个概念第一次提出,是在19945月份,外经贸部党组经过研究,吴仪部长首次在北京召开的一次国际会议论坛上作了全面阐述。“大经贸”战略的提出不是偶然的,是改革开放实践的结果,是对外经贸改革和发展问题上思想认识的延续、继承和发展。同时他指出,“大经贸”不是要全民办外贸,也不是要各个部门、各个地方,不顾客观实际条件,盲目地搞一些不切合实际的东西。“大经贸”战略是指对外贸易、利用外资、对外经济合作等一系列外贸、外资、外经、外汇等各种对外经济贸易活动相互融通、相互结合、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一种构想。也有一些学者对于“大经贸”的提法提出一些不同看法,如对在2000年前能否完成出口商品结构由轻纺产品为主向机电、重化工业和高新技术产品为主的转变表示疑问;并认为,“大经贸”战略不一定提出进出口贸易为基础,因为未来世界经济格局中资本流动越来越取代国际贸易成为世界经济更重要的推动力量。但喻盘庚认为,“大经贸”是一种世界大趋势。目前我国也初步形成了大经贸格局,其表现为:贸易内容结构多样化、贸易主体多元化、经营方式贸工(农技)一体化、企业组织结构集团化、经营目标全球化。

    总言之,改革开放后,我国对外开放理论的发展是相对丰富的,其发挥的作用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的。20世纪90年代,这一时期理论的特点是结合中国国情,从国际发展趋势与中国改革进程结合上入手,探讨我国外贸体制改革与外贸发展战略理论的发展。理论争论的焦点主要不在要不要开放上,而是在如何开放上。强调按国际惯例办事,与国际经济一体化。

 

    综上所述,20世纪90年代,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在体制转轨、结构调整、宏观调控、市场培育、企业改革、农村改革、社会保障和对外贸易等方方面面,都发生了制度性变化。崭新宏大的、多姿多彩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践,为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理论的繁荣发展,提供了肥沃的土壤和丰富的营养。由于篇幅所限,本文只仅仅侧重于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产权制度改革、国有企业改革、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外贸体制改革与“大经贸”战略等五大方面,对20世纪90年代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若干理论研讨的重要观点进行综述梳理,以期从国史研究的角度,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形成和发展的最初轨迹:学术理论界各种理论观点的研讨,为最高决策层提供理论参考,然后果断决策,倡导、支持、形成正确论断,并反复经受实践检验,最后制订科学的方针政策、战略和纲领,以此指导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的实践。历史实践证明,植根于中国的特殊国情,站在理论与实践彼此交融、相互贯穿的高度,构造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理论体系,勾画中国经济建设事业的蓝图,是历史赋予我们的特殊使命。由此获得的理论成果,将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